关于同意浙江瀚源电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浙江瀚源电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变更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住所的申请报告》(浙瀚电总字〔2018〕第10号)、《关于变更主要分包项目高温拉伸试验的申请报告》(浙瀚电总字〔2018〕第11号)及《关于申请核级无损检验磁粉项目外协的请示》(浙瀚电字〔2019〕003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变更申请进行了审查。同意你公司单位住所和制造活动场所由“浙江省丽水市丽阳街572号-1、丽水市莲都区连城街道路湾村2号”变更为“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18号大街321号3幢一层”,《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5)19号)许可活动范围表中主要分包项目由“1.高温拉伸试验;2.金相检验;3.无损检验(目视、磁粉除外)”变更为“1.金相检验;2.无损检验(目视除外)”。
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19年7月2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