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FCTC10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有效期延续的通知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你院《关于FCTC10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延续申请的请示》(中辐院科计发〔2019〕56号)收悉。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审查了你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认为你院设计的FCTC10运输容器满足我国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决定向你院颁发延续后的FCTC10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二、单位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102号。
三、法定代表人:刘群。
四、设计安全分析报告版次:C版 修订1。
五、运输容器类型:B(U)型;Ⅲ级(黄)。
六、设计批准编号:CN/046/B(U)-96(NNSA)。
七、放射性内容物特性:工业辐照用特殊形式Co-60放射源,最大装载活度不超过6.66×103TBq。
八、设计说明:FCTC10运输容器由屏蔽容器、运输托架和吊篮组成,在运输时还必须安装防护罩进行人员热防护,主体结构材料为06Cr19Ni10,总质量为5028kg,最大外部尺寸为1360mm×1360mm×1554mm。
九、操作要求:运输容器必须按照安全分析报告的规定进行放射源的装载准备、装载和卸载。
十、运输方式:道路、铁路、水路。
十一、使用环境温度:-40℃~+38℃。
十二、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
十三、本批准书不免除托运人遵守货包途经或抵达国政府任何要求的责任。本批准书不免除托运人遵守国家其他有关运输法规要求的责任。
国家核安全局
2019年8月1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足球比分直播办公厅2019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