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设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 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设施》(HAD 401/10-2020),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核安全导则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设施
国家核安全局
2020年1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足球比分直播办公厅2020年1月20日印发